时间: 2025-04-01 07:52:04 | 作者: 粉体辅助设备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05,817,106.3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56,773.8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4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71,096.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91,473.2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9,263,5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26,352.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677,905.78元)总额24,604,258.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2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矿冶装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占有主体地位,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工业升级的重要基石。
矿产资源在国家建设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基础作用。随着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蓬勃发展、“双碳”目标稳步推进及ESG治理的发展,对矿产资源行业的需求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矿冶装备行业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转型,带来了新的增长点和竞争优势。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投资需求潜力巨大,也带动基本金属矿产资源的消耗量和需求量一直增长,为我国矿冶装备制造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与持续的市场需求。
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要求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持续推进矿山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国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要求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资源高效利用,持续提升关键工艺和过程管理上的水准,提高一次资源利用效率,对节能降耗、减碳减排、资源节约、资源循环等需求不断的提高。国家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推进钢铁、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设施更新和技术改造。在矿产资源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大结构调整并向智能矿山、生态矿山转变的过程中,国家“双碳”战略的全面部署与大力推进,加之近年来对战略性矿产资源逐渐重视,矿冶行业蕴含着技术改造与装备升级换代、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固废利用等机遇。我国矿冶装备在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大背景下,面临着技术创新、环保转型、国际合作、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市场需求量开始上涨、技术装备国产化和区域合作等多方面的合作机会和市场趋势,矿冶装备的高效、节能、绿色及智能化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矿冶装备行业正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环保改造等方式寻求突破,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在全球矿冶装备市场上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北矿机电是国内矿冶装备行业的专业方面技术公司,专注于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以及增值服务技术与装备的研发等,具有数十年的技术积累,在提升选矿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矿冶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以及提高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技术引领作用,是我国选冶设备研究、设计和制造的重要基地。矿冶装备的大型化、高效化、智能化、绿色化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已成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株洲火炬一直专注于有色冶金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有色金属行业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主体业务包括有色金属冶金流程装备、冶金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备、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等,在冶金装备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随着冶炼行业对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高端装备需求的逐步增加,未来冶金装备将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磁性材料是电子工业行业重要的基础功能材料,在电子设备、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都发挥着非常非常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我国磁性材料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存在大而不精的问题,中低端商品市场份额偏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磁性材料主要生产高端产品,而中低端产品的生产逐渐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这种生产布局加剧行业内竞争的同时,也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促进国内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国内磁性材料公司发展的关键仍然是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研发技术能力,向更高性能、更低能耗、更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们国家从磁性材料大国走向磁性材料强国。
北矿磁材是国内较早从事铁氧体磁性材料开发和生产的单位之一,是“国家磁性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体单位,长期以来积极推动着我国永磁铁氧体新技术的发展。北矿磁材是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磁记录材料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了多项磁性材料行业重要标准的制定,在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材料的研发上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随着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对高性能磁性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工业和民用领域对自动化程度要求日益提高,为高性能磁性材料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前景。当前永磁铁氧体行业正处于关键的结构调整期和发展机遇期,公司将继续依靠新品研发和科学技术创新,着重优化产业体系,持续开发高性能产品,满足市场对高端产品的需求,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涵盖高效矿冶装备和先进磁性材料两大核心主业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中央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矿磁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北矿机电和株洲火炬主要是做矿冶装备业务,北矿磁材主要是做磁性材料业务。公司在矿冶装备和磁性材料两个业务领域皆采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矿冶装备业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参与招议标的方式获得订单,依照订单任务进行生产。磁性材料业务主要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流程化生产,通过持续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一直在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全方位实现用户需求。公司市场开发战略定位是立足于国内市场,着眼国际市场,在不断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与沿线国家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的利用“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北矿机电主要是做矿冶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配套技术咨询服务。经营事物的规模最重要的包含浮选设备、磁选设备、磨矿设备、搅拌槽、选矿辅助设备、自动剥锌机组、冶金浸出槽、浓密机、环保装备等产品,和相关的自动控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主要为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煤炭、环保、化工和建材等基础工业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
株洲火炬主要是做有色冶金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有色冶金领域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有色冶金装备产品有有色冶金流程装备(包括熔锌感应电炉、矿热炉、储热炉及铸锭生产线等)、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装备以及节能环保装备等,主要使用在在锌、铅、铜、铝等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与北矿机电共同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
公司矿冶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客户遍及国内众多大中型矿山企业,并批量出口至非洲、澳洲、南美洲、东南亚、中亚、欧洲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矿冶装备方面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认可。
北矿磁材主要是做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服务。磁性材料产品有烧结永磁铁氧体、粘结永磁铁氧体、注塑粒料、磁记录材料、吸波材料、稀土永磁等磁性材料以及永磁磁器件等,主要使用在于电子、计算机、信息通讯、医疗、航空航天、汽车、风电、环保节能等传统和新兴领域。公司客户群体稳定,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华东、中国华南、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以及欧、美、日、韩等国家。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97.49万元,实现盈利11,911.28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81.7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翃女士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105,817,106.3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56,773.8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4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71,096.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91,473.2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9,263,5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26,352.60元(含税)。此外,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中期现金红利5,677,905.7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4,604,258.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2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更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内容规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具体实施需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及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1)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主要为原材料及产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提供劳务或者技术服务等,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及科研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同类别的预计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洲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自2025年9月起职务调动将超过12个月,届时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将不再构成关联方。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9日。1999年作为12个重点院所之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于2000年5月1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2017年12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钢、铁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食品添加剂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32,306万元,负债总额785,073万元,净资产1,947,23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5,232万元、净利润85,803万元,资产负债率28.7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立日期:1993年4月6日。原名北京矿冶总公司,2018年1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2021年12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机械、电子、电器、化工、非金属材料、新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销售本公司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材、装饰材料、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天然植物胶(涉及专项审批范围除外)、金属材料、汽车;经营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出口业务;经营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零售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租赁机械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8,536万元,负债总额14,723万元,净资产23,81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36万元,净利润1,326万元,资产负债率38.2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0日,原为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2021年9月更名为内蒙古包钢西创铁鑫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339万元,负债总额2,611万元,净资产72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7万元、净利润-45万元,资产负债率78.1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服务评估;节能管理服务;家政服务;洗车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摄影扩印服务;打字复印;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12万元,负债总额311万元,净资产1,0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9万元,净利润33万元,资产负债率23.7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版权代理;商标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072万元,负债总额6,328万元,净资产3,74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84万元、净利润659万元,资产负债率62.8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铸造、销售;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生产、销售、研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转让服务;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销售;钢铁及有色金属检验检测服务;货物仓储(不包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2,878万元,负债总额17,610万元,净资产25,26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2,014万元、净利润2,975万元,资产负债率41.0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提供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51,387万元,负债总额384,556万元,净资产466,83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1,034万元、净利润24,795万元,资产负债率45.17%。(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94.25亿元,负债总额608.91亿元,净资产485.3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53.90亿元、净利润28.13亿元,资产负债率55.65%;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104.04亿元,负债总额612.49亿元,净资产491.5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997.82亿元、净利润28.85亿元,资产负债率55.4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8)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自2025年9月起将不再构成关联方。
以上关联公司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履约能力。在以往的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拖欠货款或长期占用资金并形成坏账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942.00万元,实际交易额为8,506.76万元。2025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139.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主要为原材料及产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营场地的租赁、提供劳务或者技术服务等,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及科研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单位为本公司提供供水、供电系统及维修、房屋租赁、生活设施等综合服务,长期以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单位具有很强的综合实力,在设计、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为本公司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服务,在相关领域技术互补,通过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扩大自身产品销售规模。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永毡,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倩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继平,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可以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大家都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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